北京市:退休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
【大 中 小】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日期:2008-12-25 浏览人数:68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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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明年企业和个人减负45.7亿元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背景:
2007年底,本市率先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简称“老年保障”),填补了本市养老保障制度的空白,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欢迎。
截至2008年10月,农民参保率由上年底的37%提高到84%,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累计达到110万人,当年新增63万人。
截至2008年10月,领取养老金人数6.1万人,人均养老金水平由上年年底的100元左右提高到400元左右。市区财政投入基础养老金2.05亿元。
截至2008年10月,全市享受老年保障的人员达到55.9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41.9万人,占75%;城镇老年人14万人,占25%,累计发放福利养老金11.4亿元。
目前,本市已形成了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老年保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覆盖人群1022万人。
截至2008年9月底,全市户籍人口1219万人。目前,养老保障制度没有覆盖的人群还有两部分,约20万人。一是劳动年龄内的大龄城镇无业居民(包括农转居人员),约10万人;二是超过劳动年龄的城乡女性居民(城镇51-59岁、农村56-59岁),约10万人,其中城镇3万人,农村7万人。
新政:
下一步,本市将在新农保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上述两部分人员中,女55岁以下、男60岁以下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女55岁以上的人员一次性纳入老年保障制度。今后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享受养老待遇,老年保障制度不再扩大享受人群。
本市通过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实现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体化。
财政投入: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参保人群,2009年预计新增享受待遇人员6600人,财政需新增投入0.22亿元。老年保障制度一次性扩大享受人群,2009年预计新增享受待遇人员7万人,财政需新增投入1.68亿元。两项合计,新增享受待遇人员7.66万人,财政需新增投入1.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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